一、成立時間
原文: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
解讀:該條件對于成立1年以上的企業是沒有什么問題的,主要是針對剛成立的新企業,要核實好申請認定時是否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
二、知識產權
原文: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解讀:
1、獲得方式:包括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與以前相比,取消了5年以上獨占許可方式。如果企業通過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企業也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2、核心性:知識產權要與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的研發、試驗及產業化技術緊密相關。
3、權屬人: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報企業,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申請使用,在轉讓知識產權時,企業務必核實好該專利是否已被用于其他公司申報高企。
4、知識產權分類:
Ⅰ類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
Ⅱ類知識產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
提醒:鼓勵企業申報和轉讓I類知識產權,且轉讓時務必核實好該專利是否已被用于其他公司申報高企。
三、技術領域
原文: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解讀:務必要是企業的主營產品應用的核心技術,而不只是產品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范圍。高新認定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領域要求是屬于一票否決項的,在評審過程中,如果發現企業產品核心技術不符合領域要求,是直接不參與評審的。
四、科技人員
原文: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解讀:
1、科技人員是指能夠直接從事研發和有關技術創新活動的人員,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直接提供技術服務的人員,包括兼職臨時雇用人員。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導則"明確指出,在職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或者支付社會保障來識別,但由于可能存在偽造勞動合同等違法行為,社會保障證書將成為主管部門核實人員狀況的主要依據,請各企業的朋友依法為職工支付社會保障。
五、研發費用
原文: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解讀:
1、銷售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按照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口徑計算)。
2、研發費用定義: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3、研發費用核算:選擇主體賬套僅核算研發費用總額,通過另外設立輔助賬,直接在主體賬套內進行明細核算。
4、研發費用具體科目:人員人工、直接投入、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設計費用、裝備調試費與試驗費、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和其他費用。
5、研發費用數據的審計報告、企業財務賬、稅務系統三者數據必須保持一致,否則可能會面臨審查不通過、地方主管部門不予推薦等問題。
六、高新收入
原文: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解讀:
1、近一年:是指企業申報高企當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如果申報2021高新技術企業,那么考核的就是2020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
2、主要產品收入: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中,且收入之和在企業同期高新產品(服務)收入中超過50%的產品(服務)收入,且主要產品必須有核心知識產權對應。
3、高新技術產品其核心技術應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工作指引中規定,每一項高新技術產品都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支撐,
七、創新能力
原文: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解讀:企業創新能力主要從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
八、安全、質量、環境
原文: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解讀:
1、“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指申請前的365天之內(含申報年)。
2、對“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處理意見進行判定。
3、企業不僅要重視企業效益,同時要重點安全生產和產品的質量,否則同時會面臨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申請。